想提升学历却不愿付出努力,
想找工作却苦于没有门路,
……
正在发愁却有人主动帮忙,
只要花些打点关系费用,
就可以办理毕业证、安排在政府部门工作,
这十有八九是遇到了骗子。
2018年7月,兴国县一男子陈某平与被害人陈某结识后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并经常联系。在取得陈某信任后,陈某平能够帮助陈某办理成人高考毕业证、可以安排在政府部门上班以及可以低价购买汽车等,先后骗取陈某人民币79545元。
2018年7月,陈某平在兴国某酒店入住时与在该酒店上班的被害人张某兰结识并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同年9月,陈某平谎称能够帮助张某兰安排在政府部门工作且需要打点关系等,先后骗取张某兰人民币15800元。
近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
提高学历、寻找工作没有捷径,
所谓“潜规则”不可信,
办事应通过正当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