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六月,县纪委监委开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之后,9月3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组、党风政风室、案审室、信访室、案管室干部60余人再上考场,闭卷测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知识,以此检验自身的基本内功。
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鲜明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高效顺畅履行职责的关键。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及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将发挥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
据悉,此次考试前,县纪委监委已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的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分门别类予以整合,以表格的形式编印成《监督执法工作手册》“口袋书”,分列工作环节、使用措施、适用对象、审批要求、注意事项等五类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可以随时随地对照学习《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