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余干县委副书记、县长黄胜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余干县委副书记、县长黄胜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饶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胜富简历
黄胜富,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江西铅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5年3月,铅山县湖坊镇政府干部;
1985年3月至1988年9月,铅山县委机要科干部;
1988年9月至1990年11月,铅山县委机要科科员;
1990年11月至1992年11月,铅山县委机要科副科长;
1992年11月至1995年4月,铅山县委机要局局长;
1995年4月至1995年11月,铅山县陈家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5年11月至2001年12月,铅山县新安埠乡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铅山县湖坊镇党委书记;
2003年1月至2006年4月,铅山县政协副主席、湖坊镇党委书记;
2006年4月至2006年5月,铅山县政协副主席;
2006年5月至2010年7月,玉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玉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玉山县委副书记;
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余干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4年7月至今,余干县委副书记、县长。
另据了解,
江西两设区市
一批单位和个人被问责:
南 昌
近日,南昌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经开区蛟桥镇青岚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南平在安置房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6年,青岚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南平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在未按规定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一套村民安置房分配给未纳入安置房分配对象的堂侄汪某某。此外,汪南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汪南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安义县乔乐乡社坑村党支部书记刘宗昆违规侵占村公益林管护员公益林补助问题。经查,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刘宗昆在任乔乐乡社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侵占本应发放给村公益林管护员刘某某的公益林补助款0.39万元。2019年10月,刘宗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红谷滩新区生米镇东城村党支部挪用公款缴纳党费问题。经查,2012-2018年,红谷滩新区生米镇东城村先后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李兆记、李江、李小反及村委会报账员李勇,未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职责,挪用村集体资金为村党支部党员违规缴纳党费0.41万元。2019年10月,李兆记、李江、李小反、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抚 州
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南城县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对河东工业园区企业污染监管不力问题。2019年8月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根据群众举报,对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企业暗访,发现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新金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污染物偷排问题,县工业园区、县生态环境局对此监管不力。2019年8月,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长毛益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科员余小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熊志刚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尧晓龙作书面检讨。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作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2、乐安县房管局房管所原所长吴志刚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以来,吴志刚在清理清退转租转借工作中,对乐安县惠民小区业主多次提出的转租转借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敷衍了事,导致群众较大意见。同时,在2019年度公租房(廉租房)单位审核工作中,吴志刚态度消极,慢作为,导致该县公租房(廉租房)年度审核工作未如期开展,造成工作延误。2019年8月,吴志刚被免去房管局房管所所长职务,调整为房管局房产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3、金溪县房管局白蚁所副所长周乐中违规为他人办理棚改问题。2018年7月,秀谷镇居民陈某龙(有一子一女)向县房管局申请老房棚改,因其女儿陈某梅多次找到周乐中(具体负责该房屋棚改)表示不同意棚改而被搁置。2018年12月,陈某龙再次申请棚改,让其外甥陈某(周乐中的朋友)找周乐中帮忙。周乐中在明知该房屋棚改存在纠纷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为陈某龙办理了房屋棚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8月,周乐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东乡区甘坑林场松林村委会原主任黄红明违规为村民办理“五保户”问题。2013年1月,时任甘坑林场松林村委会主任的黄红明在明知村民饶某旺育有一子,不符合五保户申请补助条件的情况下,未经村民评议,违规为其填写五保户申请补助表,并在该表“村委会主任”处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以致饶某旺五保户申报资料通过审批并自2013年7月起领取了6年五保补助。2019年8月,黄红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