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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最新通报12起疫情防控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2020-02-09 09:47  阅读:6306 

最新!

赣州通报12起疫情防控工作

作风不实问题!

赣县区

近日,赣县区通报4起疫情防控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大田乡驻云洲村干部李华对疫情留观对象管控不作为问题。督查发现,大田乡1月25日排查出云洲村卢某和徐某两名留观对象,并建立登记台帐,明确了驻云洲村的乡干部李华为该两名对象的管控责任人,但截止2月3日督查组督查时,李华对两名对象的具体居住地都不清楚,其本人未对留观对象真正实施监管,仅依靠村干部和医务人员管控,作风漂浮,对人员管控工作搞变通、打折扣。

◎田村镇驻下横村干部周谊柯和下横村党支部书记刘成兰擅离岗位问题。督查发现,田村镇聘用干部周谊柯在疫情防控期间曾多次未请假不在岗不在位,未到所驻下横村开展工作,2月4日督查再次发现周谊柯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同时督查发现田村镇下横村党支部书记刘成兰2月4日上午擅离岗位做私事,且下横村存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全村疫情防控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石芫乡沙洲村对疫情留观对象管控履责不到位问题。督查发现,石芫乡沙洲村留观对象王某在管控期间存在外出串门现象,沙洲村对管控人员和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防控隐患;同时,沙洲村未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三对一”要求,督促村干部陪同医务人员上门为留观对象检测体温。上述问题暴露出沙洲村党支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

◎驻区银座村镇银行疫情防控工作慢作为问题。2月1日,城区城南社区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召集网格责任单位召开调度布置会,要求各网格责任单位要上户宣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2月2日又要求各小区要设卡管控人员,但银座村镇银行作为城南社区网格责任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未及时按要求开展任何工作,在网格牵头区领导点名批评和区纪委督查后,直到2月4日下午才对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导致其责任小区人员管控不到位。      

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对大田乡干部李华、田村镇下横村党支部书记刘成兰、石芫乡沙洲村党支部书记曾明财、驻区银座村镇银行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大田乡纪委对李华诫勉谈话、田村镇纪委对刘成兰诫勉谈话、石芫乡纪委对曾明财警示谈话。同时,田村镇党委已对周谊柯作出解聘处理。

宁都县

近日,宁都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典型问题。

◎长胜镇新安村委会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经查,2020年2月1日长胜镇新安村委会旁小卖店聚集群众打麻将赌博、玩扑克,且被长胜派出所查处。新安村委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疫情防控严峻时期,村委会旁仍出现群众聚集,存在疫情传染安全隐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现对该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南昌负有防控不力的直接责任,责成长胜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宁都县商务局对部分大中型超市管控不严问题。2020年2月3日,该县督查组督查发现县城香江国际心连心超市、登峰大道富源购物广场超市既没有对进入顾客测量体温,也没有进店顾客戴口罩的提示牌。该县商务局作为县疫情联防联控成员单位,未落实落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失职失责,对部分超市管控不严。现对该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县商务局督导带队领导副主任科员胡明荣、督导带队领导(副科级)魏学春2人进行提醒谈话,督导干部沙新民、龚爱平、黄琼等3人进行批评教育。

南康区

近日,南康区通报2起疫情防控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南水幸福社区对宾馆酒店入住重点人员管控不严问题。南水新区某大酒店1月23日入住一对武汉来南康的夫妻,但南水新区幸福社区、南水新区派出所未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未有效落实“四包一”工作机制、加强管控,仅仅是由该夫妻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后告知幸福社区干部。经研究,对南水幸福社区干部谢康龙、南水派出所民警曾之钰全区通报批评。

◎蓉江街道东门社区对宾馆酒店入住重点人员管控不严问题。蓉江街道辖区一酒店1月21日入住5名湖北武汉返乡人员(系一家人,至督查时仍在该酒店住宿),东门社区和蓉江派出所落实“四包一”工作机制不到位,未安排值守,该5名旅客可随意进出酒店。经研究,对蓉江街道东门社区干部周小美,蓉江派出所民警郭文俊全区通报批评。

大余县

近日,大余县通报4起基层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典型问题。 

◎青龙镇人大主席吴德勇等四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经查,2020年2月2日,青龙镇二塘村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密切接触者村民肖某从家中脱控,负责肖某体温测量的“三对一”责任医生肖玉回在知晓肖某有外出务工打算的情况下,没有第一时间向镇村干部报告,镇驻村干部吴德勇与二塘村民兵营长肖洪生作为镇村跟踪干部没有履行好“三对一”跟踪职责,对稳控对象未做到一天两次关注,导致肖某脱控从二塘村家中前往大余火车站乘坐火车至广州,造成不良影响。2月4日,大余县纪委决定对吴德勇、肖洪生、肖玉回进行诫勉谈话,对二塘村党支部书记刘会泽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樟斗镇下横村村委会主任陈舜里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集人员、工作时间打牌问题。经查,2020年2月4日,樟斗镇下横村村委会主任陈舜里明知上级要求不聚集、不串门、不聚会,仍邀请亲属13人聚集在其家中做艾米果,给疫情防控带来很大隐患。当天下午陈舜里未参加该村安排的重点人员门外环境消杀工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参与打“带彩”扑克牌,造成了恶劣影响。2月5日,经大余县监委批准,决定对陈舜里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樟斗镇人民政府已责令其辞去下横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浮江乡政府副乡长何颖擅自同意武汉返乡疫情被稳控人员外出离开大余问题。经查,1月29日上午,浮江乡防控指挥部负责人、副乡长何颖在未征得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同意浮江乡竹木村武汉返乡疫情被稳控人员钟某某一家3人(未满14天医学观察期)自驾车离开大余,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隐患。2月6日,大余县纪委决定对何颖进行诫勉谈话,对从武汉返乡人员“三对一”跟踪管控不力的浮江乡自然资源所所长莫祥泉、竹木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晓芳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青龙镇政府干部廖伟莲落实疫情防控排查登记管理措施流于形式问题。经查,2月2日,青龙镇政府干部廖伟莲在青龙高速路口防疫卡点负责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在检查外来人员入境时,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落实疫情防控排查登记管理措施流于形式,导致未发现并登记武汉籍人员进入大余县境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月6日,大余县纪委决定对廖伟莲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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